張宇【走樣 】

2006年2月12日

101的商標法...

 

最近從新聞上得知:101大樓要開始收費了!

 

根據101那邊的說法是,他們認為現在的平面媒體太過常把101大樓當成背景,為了怕這座醒目且象徵台灣精神的大樓被過度濫用,於是只要廣告或是電視劇,甚至畫面中只要出現101的就要徵收商標費十萬元。

 

很多製作人對此不以為然,認為這種做法根本是故步自封,如果把101當成背景真的要收錢,那他們寧願換個地點來拍攝。

 

但我個人則是非常同意101方面的做法!理由有二:

 

第一,101一但開始收商標費後,到時將會有很多國際級的電影就不會到台灣來拍攝,discovery頻道世界偉大建築裡面也不會出現101了。於是信義商圈將不再出現昔日的繁榮,百貨公司慢慢外移,消費人口漸漸流失,居民也會越來越少,莫約過了二十年後,信義商圈的地價就會從每坪兩百多萬掉到每坪兩萬多,甚至更低,人口也會只剩兩成,車水馬龍的景象已不再見,台北將不再是個世界矚目的焦點,那時候,台灣就真的可以走自己的路了。

 

第二,基於商標法使用者付費的原理,聰明的人就會想到,其實最適合收商標費的並不是101而是─陳水扁總統。新春的總統廢國統會的那一段談話,讓美國與對岸非常的不爽,一連上了許多的新聞跟報紙的頭條版面,讓人印象深刻。但如果今天阿扁有來申請個商標法,只要在公開場合刊登或撥出阿扁的肖像或畫面,不分網內網外一律通通收一千萬,那麼,對岸的中央電視台將不再撥出關於陳總統的新聞了,就連有錢的美國也沒辦法天天撥,阿扁就可以每天肆無忌憚的咆哮了。

 

過了兩年後,假設阿扁的商標政策推行的很成功,那麼接著就要把總統府、木柵動物園、新莊棒球場、北宜隧道、太魯閣、台南小吃、東海雞爪、綠島、澎湖等等等等,通通都加入商標法的範圍,甚只把整個台灣島都加進去。

 

於是,世界地圖上將不再出現台灣,台灣人正式從地球上消失,那時候,台灣就真的可以走自己的路了。

 

可怕的商標法...101慎思阿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本來是要擺一張101的照片,但是後來想想我並沒有十萬,所以,大家就看圖自己意會囉!


 

 

 

 

 

2 則留言:

  1. 大哥...
    我該說你的想法很有獨特巧思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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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!
    是101太天真了
     
    最近新莊的治安差到不行
    你小心一點ㄋ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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