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宇【走樣 】

2010年12月29日

知恥近乎勇

最近看到兩則頗讓我嗤之以鼻的新聞,一則是「NCC與年代的戰爭」,另一則是「白目博士生擋救護車」的新聞。
先來看「N年大戰」。

新聞大綱:年代綜合台日前遭到NCC開鍘撤照,最主要原因是出在,今年七月間,NCC以年代綜合台的節目,首播率太低,廣告和節目又沒有區分,再加上限期改善之後,年代綜合台也沒有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,因此,NCC拒絕換照,NCC更在這個月底,對年代綜合台做出撤照的行政處分。<節錄自中時電子報>

其實這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新聞,只是每次轉到年代新聞台時,就會看到年代主播或記者,老是在螢幕前面抗議NCC的判決,然後再搬出一些立委一起罵摻下去。一撥就是二十多分鐘。

老實說,對於法律條文我並不是很清楚,無法以客觀的角度來衡量這個判決。

但若以不客觀的小老百姓而言,我覺得年代綜合台廣告通節目真的很嚴重。或許NCC的處分太不講情理,甚至踰越法律條文,但我卻認為年代的做法更惡劣,因為它們在自己家裡開的新聞台裡,不斷的抨擊NCC的不是,說自己被政府如何壓榨,最後再拿出「捍衛民主社會的媒體自由」那一套壓箱寶,多麼漂亮的不在場證明阿!

但是奇怪的是,年代對於自己違法在先的事情隻字未提,一點虧欠的心態都沒有,反而利用自身的媒體優勢,不斷的把焦點轉移出去。我很好奇,對於一個公正且負責任的媒體人而言,這種作法可取嗎?是不是說話大聲的人就有贏面呢?
還好,我一般只看無線的新聞頻道。


再來看「博士生擋救護車」的新聞。

新聞大綱:媒體報導,新北市1輛救護車出勤搶救1名性命垂危的老婦,依規定鳴笛、閃燈,但卻遇上1名駕駛擋路、比中指嗆聲,還急踩煞車險釀車禍,延誤送醫約1分鐘。<節錄自聯合新聞網>

這一則新聞,前一陣子在臉書上吵得沸沸揚揚,果不其然,沒多久之後,肇事駕駛的姓名、手機、學歷、車號、甚至住家地址都被公布出來(基本上我是不太贊成這種隨便公布別人隱私的方法)。

對於肇事駕者是「台大博士生」的消息,我並不感到詫異,反而有點心痛。

心痛「高學歷」不等於「高修養」這個事實,怎麼來的比想像中快!

首先要知道,阻擋救護車前進,患者可能因此錯過寶貴的幾分鐘救援時間而斷送生命,所以此舉與殺人是沒有太大的區別的。

或許當時肇事的駕駛,可能正擔心某一件要事而心情極度不好,也或許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等等原因,而犯下大錯,我覺得這都可以被原諒,只要他出來面對社會大眾,給當時到院前死亡的病患家屬一個誠心的道歉,給社會一個遲來道歉,並對於自己的過失真心悔改,那就好了,畢竟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。

只是最讓我氣不過的是,當全台灣的人都知道肇事者是誰,甚至連肇事者的爸爸都出面說明兒子有精神方面疾病,希望社會原諒的時候,肇事者居然還是不出面道歉。

我覺得最為一個男生,最重要的就是擔當。

做錯事、走錯路並不可恥,可恥的是明明知道自己做錯了還不悔改,還要爸爸出面替他擦屁股,真的是有夠沒擔當,有夠丟臉的。難道他一路從小學讀到博士,書本上都沒有教「如何當一個人」這種再基本不過的道理嗎?

我想告訴那位歷史系的博士生,你就慢慢躲吧,一輩子都躲在家人的保護傘與自己良心的陰影下,永遠活在自己的歷史裡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