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宇【走樣 】

2007年5月11日

簡單生活

 

從報名開車之後這幾個禮拜下來,幾乎每天中午都要往返駕訓班練車,總是對日正當中的陽光很反感,加上躲在沒有冷氣的車子裡,自己好像變成了烤箱裡的烤鴨,還好下個禮拜就要結束了,在忍一下就過了,也希望能順利通過測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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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雅虎首頁看到一則新聞:台灣怨偶多?去年一天177對離婚。(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510/2/e4hz.html

 

剛剛也在msn上看到某一個朋友的狀態:有種結婚就有種別離婚,有種提分手就有種別複合,丟臉!

 

我們在來看一下新聞裡的數據,從95年之後,每年約只有14萬對新人結婚,但在去年離婚的夫婦就高達6萬多對,數據告訴我們,約2至3對的新婚夫婦中,裡面可能會有一對夫妻終將走上離婚的一途,這是多麼令人錯愕又遺憾的數字。

 

曾經聽過一個說法,「兩個人結婚是需要一點衝動的」,表示婚後夫婦會面臨到的問題比之前交往的還多,婆媳問題、經濟壓力、小孩教養、老公外遇(哈!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導火線。),甚至兩人可能為了牙膏的擠法等等,雞毛小事的事情發生爭執,所以結婚真的是需要一點衝動好像似乎沒錯。

 

但我還有一個感覺,就是「兩個人離婚是因為太多的理性」。我的看法是,婚後兩個人變成一個獨立的個體了,就會出現很多「理所當然」想法,像老公會認為老婆在家作家事是理所當然的,因此不會適時的表達感謝;而老婆會覺得老公下班回家後幫忙作家務是理所當然的,而忽略老公當時身上所背負的工作壓力,於是,兩人會出現一段看似很理性的爭吵,最後如果沒有達成協議,則其中有一方會說:「我想,我們還是離婚吧!」

 

昨天上服行,趙琪老師說了一個有趣的說法:兩個人交往之前,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交往之後就變半殘廢,結婚之後就結合成一個真正的殘廢了。

 

所以有人說,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也有人說,婚姻是一場賭注,但不管怎樣,我還是比較喜歡我那個朋友的說法,「有種結婚就有種別離婚,有種提分手就有種別複合,丟臉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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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跑步的很勤,希望能訓練自己的體力,也強迫逼自己過簡單的生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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